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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县此举涉嫌违反国务院规定,将文物古迹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;还涉嫌将政府承担的管理职责,转让给营利性的私人控股公司。 近日,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凤凰县政府各占51%和49%的股份,组建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,对凤凰古城收取148元门票,此举被舆论称为“公私合谋”的“占山为王”。凤凰县副县长蔡龙回应,古城的经营权由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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